一、目标和任务

1.技师学院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及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旧称劳动局)的工作要求,在我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特别是在应届毕业生中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教育模式。进一步发扬我校校企合作培养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的优良传统,利用我校与企业同行、和浦东同辉发展的良好契机,拓展订单式、半工半读等多种合作培养人才模式。

2.技师学院任务:使相关专业70%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项目的实施与要求

1.培训对象
本校在校应届本科、全日制高职(大专)学生。

2.培训方式
在应届学年中开展企业定向式培养模式,即在原专业指导计划的框架下,根据企业定向需求,安排培训课程授课(含校内实习课程)、学生到企业岗位实训。企业岗位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整个定向培训课程的三分之一。

3.实施要求
各学院对各自培训项目的实施全程负责,严格按政府要求操作;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培训计划。
企业定向培训方案的制订,应在原专业指导计划的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基础上,注重毕业学年的企业定向培训课程的设定,必要时可预先开发和调整课程,并修订计划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学生到企业岗位实训期间,各成员单位须派专任教师参加生产实践,并按要求填写每次实训的考勤和考评记录表,并注意保有原始记录,按期上报。

附:校企合作项目操作细则与流程


联系人:高鸣              

办公室:金海路2360号综合楼804室

电  话:50215021-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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