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对全校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的各类继续教育办学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进行审核报批、监管公示和检查评估;协调、指导和规范全校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继续教育和合作办学。
工作要求:事先加强指导,严格准入审批,履行备案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办学评估,监控防范办学风险和违规办学事件的发生。
工作内容:统筹全校的继续教育(含技能培训与考证等)、合作办学的管理与服务。具体包括:
1.拟定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2.拟定学校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和市场调研,提出研究报告;
4.代表学校审定进入校内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
5.代表学校审核和颁发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有关证书和结业证明;
6.负责制定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和对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工作。